盗窃罪,教您如何确定盗窃数额!
发布时间:2021-07-13 17:33:50 浏览次数:232
是否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是一个重要的考量。结合《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对应具体的处罚,有: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上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那么,这些几千、几万又是如何计算的呢?结合相关规定,可有:
(1) 有效价格证明的
如有购买合同、有发票等,则可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如果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可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 盗窃外币的
此时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如果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则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3) 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
此时如果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6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6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4) 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此时按照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费用认定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复制前6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
(5) 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
此种情况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
另外,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也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 国晖刑事律师提醒您
刑事案件,涉及亲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在亲人面临刑事责任追究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应由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最大化的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
2004年成立的正规律所
422多名专职律师
9670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
全国各地17家分所
办公面积9000多平方米
知名的律所委托更有保障
400-6262-163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不同的律师造就不同的结果,请个专业律师让您的亲人免受牢狱之灾
立即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