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逮捕,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8-12 17:46:09 浏览次数:297
在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情节要求,扰乱金融秩序,是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处罚的。《刑法》第176条规定: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情况: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如果自己的亲友被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逮捕的,那意味着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阶段,在审查起诉,一旦完成将移送人民法院审判。为了降低羁押时间,让亲人早日回家,建议第一时间让律师介入辩护。
刑事律师介入,可以通过会见、查阅相关案件资料,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 国晖刑事律师提醒您:
刑事案件,涉及亲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在亲人面临刑事责任追究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应由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最大化的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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