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所15位律师入选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8-07-14 浏览次数:507
广东省律师协会2018年7月9日印发粤律协〔2018〕74号文件,公布了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 名单,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有15位律师入选。
入选律师名单(依照姓名第一个字母、笔画排列):
陈浩、陈燕(女)、陈祖扬、蔡煜、丁广洲、耿琳(女)、贺海涛、马静(女)、时秋芳(女)、王平聚、魏志敏、叶玉成、禹剑锋、赵启太、詹翠霞(女)
早在2017年10月11,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即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下称《办法》),目的在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办法》第26条规定:“《办法》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试行。试点省(直辖市)可以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办法》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应有作用,广东省律协于今年3月就印发了《关于收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信息及建立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的通知》(粤律协〔2018〕28号),组织开展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的申报工作,包括相关申报、审查和网上公示。
(7月9日粤律协〔2018〕74号文件印发)
国晖所在此对入选的本所律师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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