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车辆逃逸,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01-19 18:01:00 浏览次数:299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逃逸会承担诸多不利的后果,不但表现在对事故的行政处理上,也表现在对犯罪的处理上。
首先,逃逸通常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5条就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行政处罚
《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事犯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第一时间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国晖刑事律师提醒您
刑事案件,涉及亲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在亲人面临刑事责任追究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应由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实现无罪、减刑、缓刑、从轻处罚等,最大化的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
2004年成立的正规律所
422多名专职律师
9670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
全国各地17家分所
办公面积9000多平方米
知名的律所委托更有保障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不同的律师造就不同的结果,请个专业律师让您的亲人免受牢狱之灾
立即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