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这些情况,检察院可能不会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2-06-10 10:31:42 浏览次数:389
在刑事领域,除了《刑法》明确规定的亲告罪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以外,其他的案件需要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是,并不是所有移送到检察院的案件,都会被提起公诉,当存在一些特定情形时,检察院可以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酌定不起诉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犯罪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其中“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存在上述情形的,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并不是只有这几种情况,检察院才会不起诉,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向专业的刑事律师咨询。
◆ 国晖刑事律师提醒您
亲人一旦被拘留、逮捕,会涉及犯罪判刑,遭遇暗无天日的牢狱之苦!应及早由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实现无罪、减刑、缓刑、从轻处罚等,国晖全国刑事辩护咨询热线:400--6262--163,深圳地区:13823701792。
2004年成立的正规律所
422多名专职律师
9670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
全国各地17家分所
办公面积9000多平方米
知名的律所委托更有保障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不同的律师造就不同的结果,请个专业律师让您的亲人免受牢狱之灾
立即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