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别人杀人,会被坐牢么!
发布时间:2020-09-24 18:05:46 浏览次数:70
在我国刑法中,存在教唆犯的概念。所谓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例如杀人。
结合《刑法》第29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同时,教唆犯存在两种特别情形:
1. 如果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那么,教唆他人杀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故意杀人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若是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6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种情况: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由于教唆人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教唆的行为,所以仍构成独立的教唆犯。但是,考虑到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对于这种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有缓刑的结果)。
第三种情况: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是3--10年的有期徒
刑,可以判处10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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