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了,怎么才能让对方拘留?
发布时间:2022-07-22 10:29:13 浏览次数:370
生活中与人偶有摩擦是常事,但是发展成打架斗殴就不好了。此时,打人的人要怎么处理呢?
结合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成立故意伤害罪,需受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对于是否达到轻伤的程度,可以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
当然被别人打伤了,并不是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
1、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如果对方的行为确实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综上,如果被别人打了,可以根据对方行为性质的不同以及自身受伤程度的不同,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在赔偿等方面还有问题的,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 国晖刑事律师提醒您
亲人一旦被拘留、逮捕,会涉及犯罪判刑,遭遇暗无天日的牢狱之苦!应及早由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实现无罪、减刑、缓刑、从轻处罚等,国晖全国刑事辩护咨询热线:400--6262--163。
2004年成立的正规律所
422多名专职律师
9670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
全国各地17家分所
办公面积9000多平方米
知名的律所委托更有保障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不同的律师造就不同的结果,请个专业律师让您的亲人免受牢狱之灾
立即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