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9-22 10:47:34 浏览次数:46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决定取保候审;二是根据嫌疑人以及近亲属或者是委托的辩护律师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不批的一般都是第二种情况,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检察院在作出不批准取保候审决定的时候,会告知申请人理由,如果可以改变的,改变之后再申请,要是改变不了的,只能继续按程序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实践中,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还需要具备犯罪事实清楚,嫌疑人自愿认罪的情形。对于财产型案件,主动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非重伤的人身损害案件,对方也有过错且已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这些情况下,申请取保就有很大希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没有批准的,不要着急,首先要确定不批准的原因是什么,能解决的就解决。这种情况下,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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