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2020-10-26 17:57:19 浏览次数:73
票据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罪的范畴,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那些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仍使用,或者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进而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1)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4)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5)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票据诈骗罪是否符合取保候审,应当先判断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票据诈骗罪基本刑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综上来看,票据诈骗罪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建议律师介入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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