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12-08 11:47:50 浏览次数:313
导语:刑事案件定罪的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证据不足的不能直接定案。
证据不足,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
我国《刑法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如果证据不足以排除其他合理怀疑的,属于证据不足。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在各阶段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2、审查起诉阶段
如果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3、审理阶段
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应当判决不构成犯罪。如果既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也应推定其无罪。
综上,证据不足是不能认定嫌疑人构成犯罪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采用的证据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收集的,如果是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对于非法证据排除有疑问的,可以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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