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服刑结束又偷东西的,算累犯吗?
发布时间:2023-01-17 12:00:37 浏览次数:333
导语:对于累犯一般会从重处罚,盗窃服刑结束后又犯盗窃罪的,并不一定会构成累犯,需要具体分析。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
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据此,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
(2)行为主体实施前罪与后罪时,都必须已满18周岁。犯后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得认定为累犯;同样,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但犯后罪时已满18周岁的,也不构成累犯。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法院最后确定的宣告刑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罪因为数罪并罚而被宣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只要其中的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符合成立累犯所要求的“前罪”条件。
(4)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据此,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5年以后再次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只是酌定量刑情节。
综上,如果之前因为盗窃被判刑的,服刑结束后超过5年再故意犯罪的,或者是之前盗窃时不满18岁的,都不构成累犯。对于累犯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获得帮助。
◆ 国晖刑事律师提醒您
亲人一旦被拘留、逮捕,会涉及犯罪判刑,遭遇暗无天日的牢狱之苦!应及早由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实现无罪、减刑、缓刑、从轻处罚等,国晖全国刑事辩护咨询热线:400--6262--163。
2004年成立的正规律所
422多名专职律师
9670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
全国各地17家分所
办公面积9000多平方米
知名的律所委托更有保障
400-6262-163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不同的律师造就不同的结果,请个专业律师让您的亲人免受牢狱之灾
立即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