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3-01-18 12:08:55 浏览次数:259
何为侦查的羁押期限?侦查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这个期限是否有时间限制?具体是多久呢?
侦查的羁押期限是有一定期限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羁押多久可根据一般羁押期限以及特殊羁押期限2种进行阐述:
▲ 一般羁押期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 特殊羁押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法根据案件的特殊需要,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便可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如下:
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3.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
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徒以上刑罚,依照该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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