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无罪释放吗?
发布时间:2020-11-04 17:50:34 浏览次数:320
严格的说,假释属于附条件的释放,罪犯的罪名是经过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始终存在,无罪只能在判决前。而假释发生在罪犯服刑期间,罪犯符合一定的条件的,经过司法程序可以提前释放出来(不代表无罪)。
《刑法》第七78条规定了假释的适用条件与限度,其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假释可以视为国家给罪犯们一个提前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重返社会的机会,假释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如执行刑罚的条件,如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 人民法院依照《刑罚》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在我国,对罪犯的实际关押很少会是一辈子的,即使是那些被判了无期徒刑的人,也有被减刑的机会。减刑是一种灵活的刑罚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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