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相关犯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2-17 10:39:41 浏览次数:254
出入境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并追究相应责任。目前,出入境相关犯罪如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可有:
1.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情节严重”,指: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5份以上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5份以上的;
(2)违法所得300000元以上的;
(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 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情节严重”,是指: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骗取出境证件罪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情节严重”,是指:
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骗取出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非法收取办证费300000元以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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