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逮捕书、拘留书如何送给家属?
发布时间:2023-03-28 10:15:54 浏览次数:88
︾ 引导语:拘留、逮捕后,司法机关会将拘留书、逮捕书等依法送达给家属。
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程序,将有关所送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和有关单位的活动。一般包含以下5种送达方式:
▲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1.军人:可以通过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转交
3.正在劳动教养:可以通过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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