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如何无罪辩护?
发布时间:2023-07-18 10:56:01 浏览次数:186
︾ 引导语:如果可以证明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盗窃罪的基本构成要求,那么自然可以对盗窃罪做无罪辩护。
1. 没有以下行为内容
(1)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
依法,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 非故意
对于得到他人财产,如果不是故意为之,那么就不可能成立盗窃罪。
综上,如果可以证明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不符合上述犯罪构成的条件,是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的。具体实施建议让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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