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构成侮辱罪?
发布时间:2023-08-28 17:29:00 浏览次数:122
引导语:根据刑法规定,犯侮辱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人的地方就难免会有矛盾,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到他人的侮辱时,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什么是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为刑法上的侮辱罪。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如当众剥光他人衣服等),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
这一罪名涉及对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侵害,这两者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人格尊严涵盖个体在社会环境、地位、声誉、工作环境以及家庭关系等各方面的价值认知和尊重。而名誉则是个体在社会中所获得的声望和赞誉,代表着个体品德、才干、信誉等的社会评价。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下面,小编带大家看一个近期宣判的案例来以案释法:
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张某在放学后,在自家小区高楼跳楼自杀,后来其父母在张某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内容为指认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在事发后宽宽父母在查看教室当天及前半个月监控发现,邹某多次对宽宽进行言语讥讽、侮辱,甚至还揪起学生的脸。2023年8月9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对自诉人张某某、汪某某诉被告人邹某侮辱、虐待被看护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查现有证据,邹某对张某的批评教育和惩戒,用语和行为虽有失当之处,但总体上未偏离教育目的,旨在促使张某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并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在张某同班同学的基本认知里,没有造成张某人格贬损、名誉破坏的不良影响。基于以上的事实,法院最终判决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被法院当庭宣告无罪。
由上述案例可知,并不是所有的侮辱都能构成侮辱罪,成立侮辱罪需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客观要件: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
(3)主体要件:实施者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4)侮辱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目的是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需要知道的是,间接故意和过失并不构成侮辱罪。
总而言之,侮辱罪在我国刑法中被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如果您遇到他人侮辱的情况,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国晖刑事律师提醒您
亲人一旦被拘留、逮捕,会涉及犯罪判刑,遭遇暗无天日的牢狱之苦!应及早由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实现无罪、减刑、缓刑、从轻处罚等,国晖全国刑事辩护咨询热线:400--6262--163。
2004年成立的正规律所
422多名专职律师
9670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
全国各地17家分所
办公面积9000多平方米
知名的律所委托更有保障
400-6262-163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不同的律师造就不同的结果,请个专业律师让您的亲人免受牢狱之灾
立即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