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1月1日,从今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实施。《民法典》自2020年颁布以来,就持续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晖所也顺应时势举办了多次关于《民法典》的知识讲座。就在昨天,国晖大讲堂第十二场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新规释义”分享会圆满结束!
2020年12月31日15时,国晖所在深圳总所公交大厦6楼会议室开展了第十二次国晖大讲堂活动,本次分享会由刘小吟律师主讲,从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这5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了《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新规释义。
刘小吟律师,现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及婚姻财富部门负责人,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团成员、市律师协会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特邀委员。
刘律师执业已有11年,经办过五百余起案件,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刘律师酷爱修习禅法,自学心理学且通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在办案过程中,将“以人为本”的原则融入到了案件代理中,巧用法律、精准判案,事半功倍,深得好评。

刘律师自2013年开始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她表示,婚姻案表面上是简单的法条,但是实际上又不简单,其中涉及很多情感的因素,甚至有的时候这些感性的部分可能会颠覆一个判决。
本次《民法典》的修订在婚姻家庭部分一共有33条新规,本次分享会刘律师着重讲解了28条在内容上有所改变的条文规定。
一般规定方面,《民法典》删除了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这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防控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加了有关树立优良家风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该法条并不是具体的权利义务性规定,也非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其不能成为起诉的依据。在结婚方面,《民法典》增加了如实告知义务,该理论基础是诚信原则;无效婚姻的撤销只能由法院进行,民政局不享有撤销权。
婚姻家庭方面,《民法典》新增了共同亲权的规定,包括身上照护权和财产照护权,在行使亲权的过程中,如果父母就子女的重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中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也是刘律师特意解释说明的一点,刘律师表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并没有增强离婚的难度,只是增加了一个考虑期。
在收养方面,《民法典》取消了男女收养异性子女的区别规定,没有配偶的不论男女,收养异性子女都必须相差40岁;此外,《民法典》规定有1个子女的夫妻也可以再领养一个子女。
刘小吟律师讲解完《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的新规释义之后,赵律师表示刘律师的讲座很自然、很接地气,第一是实践经验丰富,所以能够讲得很自然;第二对问题思考的深入,所以敢于表达;第三查阅了很多资料,所以能够表达得很丰富;第四准备得非常充分,因此本次是一次高质量的讲座。
除了赵律师外,其他不少到场律师都分享了自己在实践中遇到的婚姻家庭领域难题,刘律师与其他律师一起积极讨论,大家献言献策,现场气氛积极热烈。分享会结束后,大家表示刘律师本次的分享会内容丰富、角度独特,大家收获满满!
本次分享会作为“国晖大讲堂”本年度最后一场就此圆满结束,接下来只能明年再见啦!敬请期待!

扫码关注我们,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