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罪的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15 12:11:20 浏览次数:175
︾ 引导语:网络造谣侮辱、诽谤他人,或者传播虚假信息的,可涉嫌不同的犯罪罪名。
互联网的传播速度是很快的,一个信息,不到几秒钟就可以让全国人民知晓。故,如果是在网络上进行侮辱、诽谤或者传播虚假信息的情况,那么可想而知,后果有时候是相当严重的。
网络造谣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是哪一种,可能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01、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02、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03、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0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普通的网民,针对网络上一些敏感的内容,应当理性对待,更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更不“杜撰改编”,否则,可能会让自己承担不必要法律责任。
◆ 国晖刑事律师提醒您
亲人一旦被拘留、逮捕,会涉及犯罪判刑,遭遇暗无天日的牢狱之苦!应及早由律师介入,运用辩护技巧,实现无罪、减刑、缓刑、从轻处罚等,国晖全国刑事辩护咨询热线:400--6262--163,深圳地区:13823701792。
2004年成立的正规律所
422多名专职律师
9670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
全国各地17家分所
办公面积9000多平方米
知名的律所委托更有保障
400-6262-163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不同的律师造就不同的结果,请个专业律师让您的亲人免受牢狱之灾
立即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