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受贿多少能成立犯罪,处罚又如何?
发布时间:2021-06-11 17:55:45 浏览次数:216
贪污受贿是违法行为,当然,要构成犯罪,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行为有可能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在处罚上,结合《刑法》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是指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情况。其他较重情节,指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
① 多次索贿的;
②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③ 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④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⑤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⑥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⑦ 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⑧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巨大是指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情况。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巨大,指300万以上的数额。
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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