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黄谣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14 16:22:21 浏览次数:189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技术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同时也滋生了一些问题。近年来,女性在互联网上遭受“造黄谣”等事件的情况屡见不鲜。面对这种情况,多数人在维权过程中会遇到行为人身份不明、举证困难等问题,容易陷入崩溃与绝望。那么,造黄谣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1.民事责任
从民事层面来说,造谣主要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公民有权请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和赔偿损失。《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另外,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
造黄谣的行为显然触犯了行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可对造谣、传播谣言者处以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刑事责任
(1)侮辱、诽谤罪
恶意造黄谣,歪曲他人形象,可涉嫌侮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告诉的才处理,即必须被害人至法院直接起诉,法律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传播淫秽物品罪
此外,将淫秽照片上传至第三方平台(如微博、抖音等),还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以此牟利的,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第363条第1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在发现自己被造谣的信息时,通过截图固定造谣信息页面、发布人信息页面及转载或阅读量数据页面等等,保存相关证据。在保存证据后,可先自行协商处理,或由第三方调解,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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